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澳门重要的文化资源,为加强保护本澳具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之更好传承与延续,文化局已於2019年3月13日至4月11日期间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第79条的规定,对建议列入名录的12个项目进行公开谘询,并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意见。期间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提供宝贵的意见。经对相关意见进行整理及分析,文化局完成编制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开谘询意见总结报告,并於2019年10月8日公布,社会意见普遍认同12个项目的价值及将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议。在文化局综合分析公开谘询和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对列入名录项目的决定作出建议後,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12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列入上述名录的项目包括:

1.  粤剧

2.  南音说唱

3.  道教科仪音乐

4.  土生土语话剧

5.  妈祖信俗

6.  哪吒信俗

7.  鱼行醉龙节

8.  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

9.  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

10. 凉茶配制

11. 木雕-神像雕刻

12. 土生葡人美食烹饪技艺

未来,文化局将持续对具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以保护澳门具重要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宣传单张(1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