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历程

  •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 2006年,上述公约经第32/2006号行政长官公告在澳门正式生效,文化局随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2008年,文化局订立《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作为当时澳门非遗项目申报和评定的规范。
  • 2014年3月1日,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生效,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 2015年10月,文化局开展“全澳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资料徵集活动,以全面了解澳门潜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量和情况。
  • 2017年,文化局进行首次“拟订清单”的程序,将15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 2019年,经公开谘询及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意见,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共12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2020年6月,文化局“更新清单”,新增55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 2022年11月,经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意见,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并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