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定的不动产(文物建筑)

AM041-高士德大马路14号、16号大楼

地区位置: 澳门
被评定的不动产类别: 具建筑艺术价值的楼宇
位置: 高士德大马路14、16号

建於1930年。现为澳门演艺学院大楼

建筑特色:
大楼由两幢相似的建筑物组成,两层高。底层走廊以直方柱支撑,一楼扇形拱则以花柱头圆柱支撑。每幢的正面中间部分均有突出的阳台。从反映出十九世纪末本地流行的古典主义风格的元素,加上地下层走廊、一楼的栏杆及花园围墙的几何化装饰,可知建筑物属於折衷主义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