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定的不动产(文物建筑)

SM020-原沙栏仔街市旧址(原泗𠵼街市旧址)

地区位置: 澳门
被评定的不动产类别: 场所
位置: 水鸡巷及卖鱼巷

沙栏仔街市位於十月初五日街与海边新街之间,又有泗孟街市及公益街市等称呼[1],早於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沙栏仔街市已经存在,以贩卖鲜鱼为主,当时的街市是以卖鱼巷及水鸡巷为轴线,向四周延伸为四个有盖的构筑物[2]。沙栏仔街市最初是由两广总督的副将彭玉及其家人在此经营,将摊位分租给小贩,到了1884年,澳葡政府计划将沙栏仔街市撤销,并要求摊贩迁往靠近今十月初五日街康真君庙的公局街市[3]。在1907年6月,沙栏仔街市开始重新规划[4],并最晚於1909年1月左右重建完成[5],街市一直使用至1928年1月31日因为卫生环璄不理想而停止运作[6]。及後,由卖鱼巷通向沙栏仔街的一段道路被封闭并开始建造房屋[7],随着街市停止运作,沙栏仔街市之名渐渐被人遗忘。但其街道肌理仍然保持着昔日的面貌,是本澳公共街市历史的重要见证。

早期的沙栏仔街市已设有门楼式的闸栏,作为出入口之用,到了1907年,澳葡政府重新规划街市,并分别在水鸡巷及卖鱼巷建造了新的门楼。门楼置於街道之上,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公共空间,门楼与街道空间的结合,成为了澳门早期公共街市的具体实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位於卖鱼巷一侧的门楼倒塌,现仅存水鸡巷一侧的门楼。门楼糅合新古典主义与巴洛克建筑风格,其立面形式,可归纳为骑楼面、牌楼面、山花等三段,强调中轴与山花的上下对齐及垂直感。


[1] 唐思《澳门风物志(续篇)》,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54页。

[2] 历史档案,澳门档案馆,第MO/AH/AC/SA/01/00578/001号文件,10页。

[3] 《澳门宪报》,1884年3月29日,第13号。

[4] 1907年4月18日由澳门议事公局发出的公告。

[5] 1909年1月18日由当时的工务部门致澳门议事公局的公函,指沙栏仔街市的业主申请为房屋粉刷墙身,故推测当时街市重建工程已完工。

[6] 历史档案,澳门档案馆,第MO/AH/LS/1324号文件。

[7] Cadastro das Vias públicas e Outros Lugares da Cidade de Macau, Macau, Leal Senado da Câmara Municipal de Macau, 1957. p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