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定的不动产(文物建筑)

AM032-水坑尾街165号房屋

地区位置: 澳门
被评定的不动产类别: 具建筑艺术价值的楼宇
另称: 高可宁大屋
位置: 水坑尾街165号

筹建於1916年,为当年澳门富绅高可宁的住宅。

建筑特色:
楼高三层,西式风格,两侧为塔楼,中间为两层拱廊,第三层上有三角楣,看似教堂造型。然而,大屋外面的西式设计与内部的中式格局形成鲜明对比,是为澳门中西文化融汇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