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定的不动产(文物建筑)

MM010-烧灰炉炮台

地区位置: 澳门
被评定的不动产类别: 纪念物
另称: 圣母炮台
位置: 民国大马路

烧灰炉炮台可能是澳门最早的炮台,在1622年(明天啓二年)澳门击退荷兰人入侵时就已经存在,与嘉思栏炮台及南湾炮台(於20世纪30年代因南湾填海而被拆除)共同组成澳门东南海岸的火力防御网,同时也与圣地牙哥炮台共同担负起内港的防御。烧灰炉炮台建在圣奥斯定会修士会所的原址,於1775年(清乾隆四十年)重建并架设8门大炮,而自1892年起,炮台荒置,现属於葡萄牙驻澳门和香港总领事官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