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位置:
澳门
被评定的不动产类别:
纪念物
另称:
莲峰山炮台
位置:
望厦炮台斜坡
望厦炮台由时任总督阿马留(Ferreira do Amaral)始建於1849年。由於阿马留被刺,该炮台未能完成,至1864年又重新修建,并在1866年阿穆恩(Coelho do Amaral)总督任期内完成,曾布置10门大炮。
炮台周边原有供来自非洲的葡兵驻紮的兵营。葡国军队撤离本澳之後,炮台的军事性质遂消失。
建筑特色:
炮台面积约650平方米,周围筑以石墙,内设监视亭、军火库。配备炮火的射程可远至关闸,是当时澳门北面防守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