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消息

文化局与旅游学院合作
启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2011/05/11

为配合澳门未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催化本澳文化艺术团体形成专业化的机制,以及打稳本地文艺人才资源的基础,文化局与旅游学院合作,启动澳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分别由文化局推出「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而旅游学院即将开办的「艺术行政证书课程」,除了配合该项计划外,报读的学员学费亦会受到资助。主办单位期望计划能积极培育具备专业能力的文化艺术管理人才,促进本澳文化艺术团体的长远发展。

旅游学院开办“艺术行政证书课程”
旅游学院将於今年六月开办「艺术行政证书课程」。课程由即日起至五月二十日期间接受报名。旅游学院是文化产业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积极听取业界的意见,各小组先後举办多场文创业界座谈会,来自视觉艺术、产品设计、时装设计、文化艺术、文学与出版等业界人士出席,提出不少宝贵意见。其中亦关注到本澳艺术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育,就此学院即展开筹划相关课程的工作。有见台湾地区近年在文化创意艺术范畴发展百花齐放,起步快且已见成效,故旅游学院与相关专业的台湾教授和学者针对澳门的需求而特别设计「艺术行政证书课程」。

「艺术行政证书课程」包括六个单元:艺术行政管理、文化经济学导论、博物馆学导论、中西艺术监赏、会展管理及实用公文写作,合共二百三十四学时。入学要求为中学毕业、持有效本澳居民身份证及年满十八岁。具学士学位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可获优先考虑。

为鼓励更多本地文化艺术团体及业界人士报读,藉此优化本澳文化艺术发展之环境,文化局将为此课程的学员提供全数学费资助,学员出席率达80%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将获发还所有学费。而文化局亦将此课程列入「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艺术行政证书课程」的资料,可致电旅游学院八五九八三一六○与教务处联络。

文化局推出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文化局将於今年九月推出「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目的是希望透过工作的实践,培养文化社团在策划、统筹、活动管理和技术管理等工作职务的人才。凡在本澳注册的文化艺术社团均可向文化局申请资助培训一名人员,资助以每月不同的培训时数分为三个不同的资助类别,各社团可按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申请。文化局希望藉此提供适当的条件,让文化社团能为本地具有潜质的文化艺术管理人才提供实践机会。

资助将於九月份起接受文化艺术社团申请,凡具高中毕业学历或以上的本澳居民,由本澳注册社团推荐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包括:(一)具有文化、艺术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二)具五年或以上本澳文化社团工作及营运经验(由所属社团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书);(三)曾修读总时数一百二十小时或以上之艺术行政管理相关课程者;(四)正在修读由旅游学院举办之「艺术行政证书课程」,均可申请有关资助。

资助类别分为第一类每月培训时数为一百四十四小时、第二类每月培训时数为八十小时、第三类每月培训时数为四十小时。经批核成功後,文化局将资助每小时澳门币八十元的金额。如欲进一步了解「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可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一七吴小姐或八三九九六三九四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