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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徵团体文遗法意见

2009/04/23

文化局徵团体文遗法意见


文化局一行与颐园书画会负责人合照

【本报消息】日前,文化局长何丽钻带领副局长王世红、陈泽成,厅长张鹊桥、陈迎宪,处长林晓白,顾问崔贞贞到颐园书画会访问,亲切关怀传统文化团体的发展情况,听取了书画会对於“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的意见。

该会副会长冯萱泰,理事长陈志威,副理事长关权昌、杨镜生,理事尹景威及杨永开、缪婺安、李春源、劳莲卿、何应彤、曾国明、谭敬等迎迓。虽然会址装修工程尙在进行中,但无碍双方硏讨会谈。

书画会向局长表达了对“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表示拥护,更希望补充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条文,即如澳门超过了五十年历史的文化团体,将制订怎样的法例保护。该会并将有关书函呈交何丽钻。文化局一行随後耐心详尽地解说有关草案,强调特区政府一直关注对传统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

日期:2009年4月7日
资料来源: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