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肌理的维护措施及改造限制

“澳门历史城区”的城市肌理是体现城区突出普世价值的重要元素,同时亦是城区内的社会组织模式、邻里关系、情感记忆、宗教仪式及风俗习惯等人文活动的载体。多年以来,城区的城市肌理未有较大改变,基本保存了其特徵。

“澳门历史城区”的城市肌理,一方面具有欧洲中世纪晚期城镇的特色,它是在葡萄牙式海港城市布局上自然发展而成的有机体,吸收了葡萄牙人在亚洲其它聚居地的典型城市设计概念,以一系列的教堂及前地形成一条线性的空间主轴,而其他街道则以教堂及前地为中心向四周生长发展;另一方面,“澳门历史城区”的城市肌理亦具有传统中国里、坊制度理念的街道特徵,它是城区内华人生活聚居的典型社区组织方式,有清晰领域界线及兼具交通与生活功能的道路空间;城区内亦有不少受地形地貌影响而成的肌理形式,部份道路弯曲狭窄、高低起伏,体现出因地制宜的发展脉络。 


     “澳门历史城区”的肌理特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典型中世纪晚期欧洲城市的街道肌理特徵:以各教堂和前地为中心而发展的街道网络,以及贯通城区各聚居生活中心的直街;
  • 具有中国传统里、坊制度理念的肌理特徵:有一定围合性的、具有清晰的领域感与空间分界的,内部道路兼具交通、生活与邻里交往活动的围、里肌理; 
  • 商港城市的街道肌理特徵:其体现为便捷联系城区内部与海岸,垂直於原有海岸线的街道;
  • 丘陵地形的街道肌理特徵:弯曲狭窄、高低起伏、沿自然地形走势,因地制宜而形成的道路网络。

     

保护城区肌理,应遵从以下规划控制原则: 

  • 用地划分应尊重城区的空间形态和特徵;
  • 维持具城区肌理特徵的道路之走向及宽度;
  • 保护开放空间节点(特别是前地)的形态及其与街巷的连接关系。 
问题5:您是否认同保护“澳门历史城区”城市肌理的特徵和完整性?
问题6:您是否认同谘询文本提出的城市肌理保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