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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公告

2007/09/28

关於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公告

        经国家文物局8月15日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金饰图案作爲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采用中文拼音“ZHONG GUO WEN HUA YI CHAN”,各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 CULTURAL 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色彩爲金色,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顔色。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核心的金饰文物图案,除配合文字使用外也可单独使用。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文物局
2005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