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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文化是申遺終極意義

2007/09/28

        在南非舉行的第廿九屆世界遺產大會,正討論五十多個申報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名單,當中包括澳門歷史建築群作為中國今年唯一的申報項目。至截稿時大會仍在審議中。

        不論澳門申遺是否成功,澳門作為一個旅遊名城、文化名城,應當充分吸取今次申遺的經驗,致力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一方面打造具有文化底蘊的旅遊娛樂城市,另一方面提升澳人文化素質,加強澳人對本土歷史、文化、風俗的認受和歸屬感。

        文化和自然遺產不是一般的遺產,一旦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意味着該遺產已成為了世界性的公共資產,申請國向全人類做好保護這一世界性遺產的承諾。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有關國家和地區要“通過一項旨在使文化和自然遺產在社會生活中起一定作用並把遺產保護納入全面規劃計劃的總政策”;建立保存、保護及介紹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機構,配備適當工作人員和履行其職能所需的手段;“發展科學和技術硏究,並制訂出能夠抵抗威脅本國文化或自然遺產所需的法律、科學、技術、行政和財政措施”;促進建立和發展國家或地區培訓中心,並鼓勵保護等方面的科學硏究。

        比照上述的國際義務,澳門在法規、機構等方面都有基礎,但職能、機制、配套要改進。以文物保護為例,無疑,澳門的文物保護政策及工作實踐,近年有很大的進步,但漏洞也不少,一些受保護文物的私人業主違背政策私下改建的情況依然存在;政府應硏究修訂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制訂的文物保護法,推動與這些私人業主的合作關係,加強文物保護和文物再利用,必要時,應當加強法規的約束力。

        澳門向國際申報的文化遺產,見證了四百多年來中西文化的共存共榮。然而,滄海桑田,昔日古城面目全非,隨着經濟急速發展,大型賭場酒店在新區發展起來,部分舊區也面臨重建命運。這些文物建築座落於市中心,周邊建築已不甚協調。

        姑勿論這些因素是否影響申遺結果,但今後,澳門發展經濟亦應注重協調城市景觀,以至最大程度保留本身的建築文化肌理,盡力保存一些彌足珍貴的集體回憶,這些都取決於城市規劃。政府制訂中的新城規劃,以至可能的城市規劃綱要法,都應該持更開放的態度,接受公衆的評議。

        不論申遺是否成功,有一項國際義務値得重視,就是擁有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和地區必須加強敎育和宣傳,努力增強人們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讚賞和尊重。只要居民保護文物、熱愛文化的意識不斷提升,保護世遺的工作定必事半功倍;値得注意的是,澳門的文物建築處處反映了澳門包容、融和,“和而不同、共存共榮”等深層價値,透過學習、認知,讓這些核心價値觀永續相傳,才是澳門申遺的終極意義。

(2005年7月15日《澳門日報.新聞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