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作

甚麼是考古

“考古”一詞在中國詞彙中很早就出現,比如北宋時的呂大臨在元祐七年(公元一零九二年)曾做《考古圖》,不過那時的考古,僅限於對古代傳世器物的搜集和整理1,與現代意義的考古學相差甚遠。歐洲文字中的“考古學”,如英文Archaeology一詞,源於希臘文的 Αρχαιολογία,而希臘文 Αρχαιολογία是由άρχαΐοs (古代或古代的事物)和λóγοs(科學)二字組成的,故其原意泛指古代史的研究2。直至十八世紀以後才泛指對一切古物和古跡的研究3

現代的考古學是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的歷史的一門科學。從古人類製造的石器、陶器、瓷器、飾物、工具等遺物、與人類活動相關的動物骨骼、炭、植物花粉等生態遺留,到各式各樣與人類行為活動相關的痕跡(遺跡),都是考古學所研究的對象。通過對考古遺存的深入研究,我們可以瞭解人類存在及發展的歷史過程。考古學家在進行發掘之前,需要事先以科學的方法對擬進行發掘的地點進行勘查,以及搜集和調查與對象相關的歷史文獻資料,經過對各種資料的分析,制定發掘方案。在發掘過程中,以科學的方法系統地紀錄出土遺跡及遺物的資訊。在完成發掘後,對出土的遺物進行室內整理,並透過從考古工作中所取得的材料進行分析研究,去研究古人類的一切。

1) 引自張光直,《考古學專題六講》,第二版,台北:稻鄉出版社,1993年,第53-54頁;
2) 引自夏鼐、王仲殊,《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14年,第1-4頁;Thomas, Julian, “Archaeology and Modernity”. Routledge. E-book. ISBN 0-203-49111-4. 2004. Pp. 1-4;
3) 引自何賢武、王秋華編,《中國文物考古辭典》,遼寧: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年,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