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消息

人大將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2007/09/28

        【本報特約記者張玉書北京二十六日電】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在今天國新辦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工作非常重視,今年年初成立了工作小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已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

        周和平說,全國人大和政府部門一直十分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我國對非物質文化 遺產保護的立法首先是從地方開始的。上世紀九十年代,寧夏、江蘇先後制定了保護民間美術和民間藝術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雲南、貴州、福建和廣西也頒佈了省級的保護條例。一九九七年國務院還頒佈了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條例。這些都為國家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經驗和基礎。

        在今天國新辦舉行的記者會上,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向記者透露,目前已確定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專案四十個,各省也相繼確定了一批保護專案,不少地方政府通過制定地方政府法規,建立傳承人命名活動,為傳承活動和人才培養提供資助,鼓勵和支援敎育開展普及優秀民族民間文化活動,規定有條件的中小學將其納入敎育敎學內容等多種措施,卓有成效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據周和平介紹,我國政府早在二十世紀中葉就組織文化工作者對部分傳統文化遺產進行了調查和硏究,使許多瀕臨消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搶救。一九七九年文化部、國家民委、中國文聯等共同發起“十部中國民族民間文藝集成志書”編撰工作。截止到二○○四年底,二百九十八部省卷已經全部完稿,並已出版二百二十四卷近四億字,保存了大量的珍貴藝術資源,這項工作被海內外譽為當代文化建設的“萬里長城”。

(文章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