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評定的不動產 (文物建築)

AM020-葡萄牙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官邸(原峯景酒店舊址)

地區位置: 澳門
被評定的不動產類別: 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
另稱: 竹仔室酒店
位置: 高可寧紳士街8、10、12號

大樓具體建造年份不明,據說約建於1870年;1890年,英國船長威廉‧克拉克(William Clarke)及其妻子卡特琳‧漢娜克(Catherine Hannack)將其買入,並將其改建成一座酒店,而由於大樓所處位置有著美麗的景觀,故酒店被取名為“好景酒店”(Hotel Boa Vista);而自1936年起,酒店更名為“峰景酒店”(Hotel Bela Vista)。

該大樓自經營酒店以來,曾幾易其主,數度關閉,亦曾被用作為學校、葡僑難民營及英軍休養中心,但最後酒店均能重開。直至1999年3月29日,酒店終告結業,其後被用作為葡萄牙領事官邸,並一直沿用至今。

建築特色:
該三層淺黃色建築物,其拱廊,圓柱,欄杆以及三角形窗楣體現了新古典主義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