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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遺法保護不動私產權益

2009/04/23


相關政府部門及團體代表應邀出席市民論壇,與居民探討文化遺產保護問題。

【本報消息】新青協昨假白鴿巢公園舉辦“文遺法案知多少,你我參與最重要”市民論壇,邀請文化局代表及有關歷史文物保護團體負責人到場分享他們對文遺保護法草案的意見和建議,並與現場居民互動交流。文化局副局長陳澤成表示,文遺保護法草案推出諮詢兩個多月間,局方透過各種渠道已收集到不少居民、團體和機構的意見和建議,絕大部分意見都對草案內容及相關文遺保護措施表示認同及支持立法工作,期望各界居民繼續在月底諮詢截止前多提意見和建議。而對於涉及私人業權權益的不動產文遺保護問題,他重申草案中已有相應條文保障業權人的既有權益,如業權人權益受損,亦將有合理的補償。

保護文遺全球趨勢

新青協邀請文化局副局長陳澤成、澳門博物館館長陳迎憲、歷史教育學會會長林發欽及文物大使協會監事長梁曉嵐等出席上述論壇擔任主講嘉賓,介紹《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相關內容規範及保護措施,並分享了各自對草案條文內容及相關保護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新青協昨舉辦文遺保護法案市民論壇

陳澤成指出,保護文化遺產,是全球性的一大趨勢,它對澳門這個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城市而言,更具有現實意義。而保護澳門文化遺產的核心,就是要保護澳門特有的文化傳統,延續澳門城市與衆不同的特色,增強整體競爭力,造福子孫後代。而且,“澳門歷史城區”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澳門更需要遵守相關的國際公約,承擔起保護人類共同珍貴遺產的重大責任。

業權受損合理補償

他介紹,《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共有一百項條文,全面涵蓋包括不動產類、動產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考古遺址,以及博物館、圖書館及檔案館等多方面的相關規範。他指出,作為世界遺產的“澳門歷史城區”,在本澳不動產類文化遺產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故草案已設一章對城區的保護作出特別規範,為更有效地鼓勵不動產類文化遺產所有人及利害關係人對其擁有或管有的文化遺產作出適當的保護,履行有關的義務,草案設立了奬勵、稅務優惠等措施,藉此強化合作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即涉及有可能被列為文遺的私人不動產,其業權人的既有權益受到法案相關條文的保護。

絕大多數意見支持

他表示,有關草案於二月十日正式推出以來,文化局積極透過各種渠道收集居民意見和建議,當中包括在澳門博物館舉辦定期主題講座、與相關團體和機構面對面座談等,收集了不少意見,現正按計劃整理相關意見和建議。他透露,絕大多數意見均認同和支持草案的內容及相關保護措施,同時亦關注文遺委員會的架構組織和各委員的組成等。當局新近亦收到了四份涉及三個項目的非物質文遺申報表。

立法工作刻不容緩

陳迎憲則強調,隨着社會現代化的急速發展,文化生態正逐步變化,澳門歷史上流傳下來的豐富多彩的動產文化遺產,也大量散失,不少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和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澳門居民在長期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亦受到越來越大的衝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在此嚴峻的形勢下,透過法律手段加以保護是最有效的辦法,立法工作刻不容緩。

日期:2009年4月6日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