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团体导赏申请

线上导赏服务申请

申请须知

为方便团体组团参观,凡人数达15人或以上,可申请学校/团体导赏服务,费用全免。在特定时间内进行的学校/团体导赏服务,需预先申请。申请者应於拟定参观日前1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学校导赏:澳门特区政府注册的幼稚园、小学、中学、专上学院和大学。
团体导赏:澳门特区政府注册的非牟利社团、机构和集体组织。

导赏语言:
可选择以粤语或普通话进行导赏。

参加人数:
每场次以30人为限,额满即止。

申请方法:
申请者需於拟定参观日前15个工作日,於以下网页线上导赏申请或下载申请表。
线上导赏申请:请点击左方“线上导赏服务申请”,然後登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帐户并填写申请资料及上载所需的证明文件,再按”送出”。申请完成後的翌日起10个工作日内於本网站“查询导赏服务申请进度”回覆,并依申请先後作参观安排。参观当日,申请者需显示相关预约凭据给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表格申请:请以传真或亲身提交申请表至文化遗产厅(传真:(+853) 28366836;地址:澳门美珊枝街5-7号)。收到申请的翌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电邮回覆,并依申请先後作参观安排。参观当日,申请者需带同确认电邮副本,於参观地点进行确认。

导赏服务更改/取消
如需更改或取消导赏服务(不论尚待确认或已作确认之申请),请於拟定参观日前3个工作日致电(+853) 8590 4344或电邮至WHDocent@icm.gov.mo通知。
为免影响当日之参观安排,请准时到参观地点。逾时超过15分钟,申请之导赏服务或被取消。

恶劣天气特殊安排
在3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暴雨警告、暴雷警告信号悬挂後,当日导赏服务将会取消;但如有关警告信号在拟定参观时间前2小时除下,导赏服务将如期进行。
学校适用:在教育暨青年局发出停课公告後,当日学校导赏服务将会取消。
在遇上其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学校/团体可自行决定是否取消导赏服务。如拟取消导赏服务,请於拟定参观时间前1小时,致电通知。
因上述情况而被取消导赏服务的学校/团体,请致电(+853) 8590 4344,以便重新安排导赏服务。

文化局保留对已申请之导赏服务调整相关安排的权利。

如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53) 8590 4344或电邮WHDocent@icm.gov.mo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