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評定的不動產 (文物建築)

MM047-高園街大坑遺跡

地區位置: 澳門
被評定的不動產類別: 紀念物
位置: 高園街

文化局於2010年至2012年期間,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於昔日屬於聖保祿學院範圍的高園街16-22號,展開前後共四期考古工作,並於高園街20號發現平面略呈圓形,直徑約5.8米,深約9.9米的大坑。大坑遺跡是在大炮台山北側山麓基岩上人工開鑿出的一豎井式圓形坑。坑壁在開鑿時略有差別,其中西壁、北壁在地表下3米以上部分較豎直,開鑿較為規整。西壁、北壁在地表下3米以下部分,壁面凸出有較大石塊現象,且棱角分明,可能與岩石堅硬不易於開鑿有關。在開鑿的石壁上,從上至下多處可見人工開鑿的鑿痕。

坑內出土了大量陶瓷器殘片、建築構件等考古遺物,包括繪飾花鳥紋、鹿紋等紋飾的青花瓷碗、盤、器蓋,其中不少是用於外銷的克拉克瓷,此外,亦出土了醬釉陶罐、青灰釉陶碗等陶器,以及滴水、板瓦、花卉紋瓦當、墊餅、海月片製品等。研究人員判斷瓷器的主體年代應在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大致相當於明朝萬曆後期、天啟、崇禎年間,部分屬清朝康熙年間。就其來源而言,該等青花瓷片主要為產自景德鎮民窯的產品。由於大坑開鑿在基岩之上,平面形制較為規整,四壁修整痕跡明顯,且深度近10米,推測是一項較大型的人工工程,因此,研究分析不排除大坑與《澳門聖保祿學院年報》中記載的水井相關連。

自葡萄牙人租居澳門後,以澳門作為對外貿易的基地,絲綢、瓷器等中國商品自澳門遠銷日本、東南亞,以至歐洲各地,而高園街大坑遺跡出土的大量明末清初陶瓷器殘片等出土物,對澳門歷史研究有重要價值,亦見證了澳門作為當時東西方海上貿易的重要中轉港和貿易中心,在海上絲綢之路上發揮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