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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文物資源可帶動經濟

2007/09/28

  【本報消息】文化局代副局長陳澤成表示,對於本澳不少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物,絕不能盲目遷拆,應盡量善用獨有的文物資源,配合區域發展,帶動經濟增長。相應的美化工作可直接提升文物建築的可利用價值,完善舊區的居住環境。

  陳澤成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表示,目前當局主要定期完善和保護文物保護清單內的歷史建築群,同時十分著重文物建築與周邊環境的協調。他舉例說,九四年前議事亭前地還未重整時,現狀與其他舊區相同,當完成步行區及美化西歐式建築後,周邊景觀大為改善,現時已成為遊人必到的旅遊旺區,同時也是本澳典型的消閒、購物場所。他認為本澳其他舊城區若要進行整治工程,必先做好調查工作,考慮完善的建築方案,重點仍是改善區內的居住環境。

  問到新馬路舊區應如何進行完善的文物保護工作?陳澤成表示,對於該區的發展,因兩邊建築物為當局保護清單內的歷史建築群,加上歷史淵源深厚,礙於新馬路本身的條件所限,絕不宜將原有建築改建為高樓大廈,或破壞其本身的建築群結構。考慮到區內的交通流量及居住人口的密度,相信一旦破壞原有的配套設施,反而「弄巧成拙」,不能顧全文物的原有景觀。

  他提到,官民合作的典當業展示館,確能帶動該區的旅遊消費,使新馬路區漸見經濟復甦的跡象,大大提升了經美化的舊建築物的吸引力,假日更暢旺。他認為無論政府部門還是私人機構,應多方協作完善區域環境,既考慮到經濟發展,也可體現澳門獨有的文化特色。

  陳澤成重申,當局對於保護清單內的建築物,將進行整體性管理及保護工作將持續,相關工作的開展須得到居民的支持,但當中涉及一些私人物業,有礙工作的進展。他表示將盡力與有關業主聯繫,不致阻礙文物建築的修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