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消息

港五百建築物列為文物

2007/09/28

集體回憶日後成考量因素

        中新社香港一月八日電 (記者 關向東)八日,港府政府首度公開被評為歷史建築的約五百座建築物名單;同日,香港民政事務局公佈的保護文物建築諮詢檔,建議集體回憶日後成考量保留建築物的因素。

        去年底,港府拆卸中環舊天星碼頭和鐘樓,引起一場風波。

        今日,香港民政事務局公佈保護文物建築諮詢檔,表示將於本月再次就文物建築保護政策展開諮詢,亦會擴闊現有的諮詢機制,包括檢討古物諮詢委員會的運作,以及建立更多的諮詢管道,以提高文物保護工作的公眾參與程度。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表示,政府同意,保護文物建築不應局限於建築物的歷史和建築特色,一些與建築物並存的集體記憶也應受到保護,因為它們見證了香港市民曾經體驗的生活方式、文化、社會活動,以及共同經歷過的歷史事件等。

        故此,政府會積極收集公眾意見,以考慮如何擴闊現時評定文物建築的準則,適當地加入有關“集體記憶”的元素,稍後會將新的評定準則諮詢市民的意見。

        何志平說,民政事務局將會在一月中至二月初舉行兩場大型地區性的公眾論壇、三場公開論壇,及與有關專業界別人士會面的聚焦小組討論。

        他表示,新一屆文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下設三個小組,委員將由二十一人增至二十八人,其中十三位委員再度獲委任,十五位是新委員,他們不但來自社會各界及不同專業界別,更有不少多年來從事文物保育和關心公共政策的人士,當中亦有民意代表及許多年輕一輩的新面孔。

        他希望,這個嶄新的組合,能夠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帶來新的思維和注入更多的動力。

        同日,港府首次公佈全港約五百幢,被古物古跡辦事處評為有保留價值的歷史建築名單,政府及私人建築都有,其中包括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

        其中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有特別重要價值,須盡可能保存)的有一百一十七幢,包括上環文武廟、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等。

        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有特別價值,要選擇性保留)的有一百八十五幢,包括油麻地戲院、英皇書院、農圃、藝穗會、外國記者協會現址等。

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有價值唯未足以列作古跡但須予以紀錄)的有一百九十四4幢,包括深水埔警署、拔萃男書院,及灣仔街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