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周瑋報導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以加強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名義進行的‘建設性破壞’、‘保護性破壞’尤其應當引起注意。”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王文章12月11日表示,為配合旅遊開發將原生態歌舞進行低層次改造、一味拆舊村建新村而不對文化遺存加以認真保護等現象,從表面上看似乎是被保護項目的繁榮,實際上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根本性傷害。
由王文章、李世濤等8位中國藝術研究院學者合作撰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11日在京首發。此書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中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與現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幾個基本問題”等方面,力圖全面深入地回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出現的各種理論與實際問題。
“當代文化生態的改變,正在使非物質文化遺產逐漸失去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基礎。”“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課題組認為,保護工作的困難及保護方式的不當,也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承續的更多問題。
課題組指出,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正面臨難題:一、依靠口傳心授方式加以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二、法律法規建設的步伐不能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緊迫性相適應;三、一些地方保護意識淡薄,重申報、重開發,輕保護、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四、適合我國保護工作實際的有效工作機制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