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肌理的維護措施及改造限制

“澳門歷史城區”的城市肌理是體現城區突出普世價值的重要元素,同時亦是城區內的社會組織模式、鄰里關係、情感記憶、宗教儀式及風俗習慣等人文活動的載體。多年以來,城區的城市肌理未有較大改變,基本保存了其特徵。

“澳門歷史城區”的城市肌理,一方面具有歐洲中世紀晚期城鎮的特色,它是在葡萄牙式海港城市佈局上自然發展而成的有機體,吸收了葡萄牙人在亞洲其它聚居地的典型城市設計概念,以一系列的教堂及前地形成一條線性的空間主軸,而其他街道則以教堂及前地為中心向四周生長發展;另一方面,“澳門歷史城區”的城市肌理亦具有傳統中國里、坊制度理念的街道特徵,它是城區內華人生活聚居的典型社區組織方式,有清晰領域界線及兼具交通與生活功能的道路空間;城區內亦有不少受地形地貌影響而成的肌理形式,部份道路彎曲狹窄、高低起伏,體現出因地制宜的發展脈絡。 


     “澳門歷史城區”的肌理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 典型中世紀晚期歐洲城市的街道肌理特徵:以各教堂和前地為中心而發展的街道網絡,以及貫通城區各聚居生活中心的直街;
  • 具有中國傳統里、坊制度理念的肌理特徵:有一定圍合性的、具有清晰的領域感與空間分界的,內部道路兼具交通、生活與鄰里交往活動的圍、里肌理; 
  • 商港城市的街道肌理特徵:其體現為便捷聯繫城區內部與海岸,垂直於原有海岸線的街道;
  • 丘陵地形的街道肌理特徵:彎曲狹窄、高低起伏、沿自然地形走勢,因地制宜而形成的道路網絡。

     

保護城區肌理,應遵從以下規劃控制原則: 

  • 用地劃分應尊重城區的空間形態和特徵;
  • 維持具城區肌理特徵的道路之走向及寬度;
  • 保護開放空間節點(特別是前地)的形態及其與街巷的連接關係。 
問題5:您是否認同保護“澳門歷史城區”城市肌理的特徵和完整性?
問題6:您是否認同諮詢文本提出的城市肌理保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