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消息

文化局开展世遗景点管理研究
现正多方搜集资料和意见建议

2007/09/28

        澳门历史城区成功被列为世界遗产,相关的景点保护措施和推广宣传工作,已提上澳门特区政府的工作日程。对於是否会在部分景点实行收费措施,以更好地控制人流,保护古蹟,特区政府文化局何丽钻局长表示,现尚属於初步研究阶段,而且,将来实施保护管理的方式,将是多样化的,最重要的乃是鼓励建立澳门居民和各地参观者自发的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

        文化局指出,世界遗产是不可重生和再造的人类的共同财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於世界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均有严格的要求。其中一项包括“旅游管理”,须防范“世遗”景点过度的开发和超负荷的参观人流造成对世界遗产本身的破坏。文化局表示,首先将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继而制定相关的各种政策措施来保证澳门世界遗产获得稳妥的维护。

        至於如何制定保护措施,文化局方面表示,相关研究将会紧密细致地展开,一方面将听取“世遗”专家的意见,积极参考和吸收世界各地管理“世遗”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将充分谘询本地居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澳门“世遗”各个不同景点本身的特色,加以规划实施。目前,各种相关政策和措施尚处於研究阶段,但相信将来的保护措施不限於一种,不同景点也将有不同的要求,而且须经过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文化局还特别强调,社会的支援和公众的参与是保护澳门世界遗产的核心力量,因此,特区政府将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世界遗产事业的教育和推广工作,使更多的人都能珍惜和分享澳门世界遗产的丰盛美好。

(文章来源︰文化局)